广东河源:粗暴执法私闯民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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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黄杏友,女,今年82岁,广东省河源市埔前镇泥金村天湖村27号居民。

       2021年11月8日上午河源市埔前镇吴副镇长和赖副镇长带着50多人到我家“河源市埔前镇泥金村天湖村27号”,在没有任何合法合规手续,也没有接到区、镇任何书面通知,私闯民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推倒老人,强行剪开所有门户,粗暴执法,闻所未闻!!!

      什么话都没有说拿着量尺丈的工具,在我家进行量土地和房屋面积,撬开房屋内的每一道门,我有打110报警,警察来了后也没能阻止他们强行撞门、撬锁撬门的行为!

     

 
    

      我丈夫今年86岁,本来就高血压、脑梗和糖尿病,在被这伙人进来后推倒,由120救护车送往河源医院急救,河源医院经抢救后建义送惠州市人民医院救治。到惠州人民医院医生检查,脑血管又出血,还在惠州人民医院急救室抢救,可是,埔前镇的领导也至今都没有过问医治情况。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规定。然而,在拆迁中,公民的最重要的财产房屋却常常被肆无忌惮地侵犯。

      强拆,是很多被拆迁人头上挥之不去的阴霾。一旦遭遇强拆,不仅仅是丧失家产,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事实上,国家早就命令禁止强制拆迁。但是,部分地方行政机关或者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老百姓法律知识的欠缺进行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利益。所以,每个人不要放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就目前河源出现的案件,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出面制止这种强制暴力行为给予纠正,给老百姓主持公道,还给我们百姓合法权益!

      作为一个农民家庭,我有四个儿子,把三个儿子送去部队当兵,其中一个是越战军人,为国家国防作出贡献的。



         监控画面

    要求如下

   1:追究违法人员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刑事责任。

   2: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对故意推倒88岁老人公开道歉。

      黄杏友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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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gong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