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来论:“纸面服刑”,绝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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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报道了发生在内蒙古的一桩怪事——“纸面服刑”事件。上世纪90年代,17岁的呼伦贝尔男子巴图孟和,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却连一天监狱都没进过,而是从看守所回到了村里。此后成为会计、当选嘎查达(注:嘎查达即村主任),还蒙混入党,甚至当选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纠正,这名当年的杀人罪犯才为其行为付出了代价。

“纸面服刑”事件一曝光,立即引发多方关注和热议。在公众的生活常识和朴素正义观之中,“犯法坐牢、杀人偿命”是最简单明了的道理。怎么还有人能够杀人出狱、不用蹲大牢?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名杀人犯还可以一路“绿灯”,入党、当村官、甚至当选人大代表,在工作生活上混得“风生水起”。事出反常必有“妖”,“斩妖除魔”才是正道。最新消息显示,目前,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联合纪委监委、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监狱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已抵达呼伦贝尔市开展调查工作。

受害者家属的呼吁、公众的围观、舆论的呼声,无不是为了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法律之所以为法律,就在于其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特权将法律视若无物,甚至玩弄于股掌之间。然而回看这起“纸面服刑”事件,当事者却能躲过法律的制裁,摇身一变成为村主任和人大代表,并且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大摇大摆,“相安无事”……所有的反常现象,都无异于是对受害者家属的二次伤害,更是对法律的侮辱和亵渎。也正因为如此,此次内蒙古方面表示要重新全面核查“纸面服刑”15年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回应社会关切。有这样的态度,才能安抚公众和受害者家属,严肃“追凶”当年的玩忽职守、知法违法者,也才能维护好司法尊严和社会公义。

有一个细节值得一说。多年来,受害者母亲韩杰一直在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2016年,韩杰把一封举报信递给了当地公安局,而收到这封信的人正是当年参与过巴图孟和案件的警官,这位警官说:“我们接到举报信,说实在的话,我们都没敢相信有这种事情。当时的领导非常重视,组织专案组去开始调查这个事。” 而这位警官也表示,巴图孟和并未遵循保外就医相关规定。“保外就医最长时间是一年,但是当时的看守所没有做到这一点。”

既然漏洞和空隙如此粗糙,公众也有理由怀疑,当年的“幸运儿”会不会不只巴图孟和一人?相比于相对“高调”和有“光环”的巴图孟和,还有没有其他“低调者”在暗地里“纸面服刑”?从这个角度来说,此次调查不妨就以此案件为起点,查清楚当年看守所背后是否存在隐形的利益输送,捋清楚手续办理、审核、批准等环节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法一一给出处理。与此同时,调查也不妨以此案为契机,继续放大调查摸排的视野,“搜索”这么多年以来,有多少起类似的违法违规保外就医,甚至是坊间传言的“以保代放”。

阳光照射的地方,不会有半点肮脏。全面依法治国时代,就是要涵养起每个公民对法律、对法治的信心和信仰。类似“纸面服刑”的咄咄怪事,即使年代稍远,也容不得半点放纵和漠视。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应当牢牢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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