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亿元国资疑遭流失!“黑老大”强行霸占公司,谁是他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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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地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专项斗争高潮,在如此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下,竟有人还在顶风作案,目无法律,哈尔滨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公司经理张凯违法贪污转移、挪用侵占近亿元国有资产、霸凌职工股东,严重侵害职工股东合法权益。
      哈尔滨呼兰杨氏家族黑恶势力被铲除,又一“毒瘤”及其“保护伞”冒出
      哈尔滨呼兰杨氏家族的黑恶势力被铲除大快人心,三轮中央督导期间,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共收集群众举报线索64万多件,直接推动打掉涉黑组织235个,涉恶犯罪团伙2515个,掀起了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哈尔滨张凯有组织违法犯罪,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相信不久也将落网。
      国有资产被“放水”,“蛇吞象”改制,法网恢恢张凯受到严惩
      哈尔滨现代房地产开发公司前身为哈尔滨兴市土地房屋开发公司,2001年6月25日,经理张凯在改制过程中,采取隐匿资产、债权、虚列债务等手段,骗取哈尔滨市规划局与其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以零元的价格侵占公司产权,侵吞上亿元国有资产。国企改制中的职务犯罪行为跨越“公”“私”两个阶段,主体身份、资产性质的改变,极易造成经济类犯罪和职务类犯罪的罪行管辖划分不明,给行张凯以可乘之机,然而法网恢恢,张凯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剥夺其占股88.658%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2013)刑核字第26号刑事裁定书确认。
      规范的市场经济体系,使政府和个人的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的约束,坚决消除权力资本在中间环节对国有资产的掠夺,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大反腐力度,让国企改革的既得利益者真正承担起改革的成本。
      出狱后不思悔改,“黑道”强行占有国有资产
      在张凯服刑的七年半时间里,哈尔滨现代房地产开发公司员工选举了选举了李东来为公司负责人,这七年来公司运营一切正常,所有员工都是撸起袖子加油干,以斗志昂扬的姿态投入到工作中,本要继续书写辉煌。但……
      张凯2013年刑满释放后,带领黑、恶人员到公司驱赶员工抢夺公章,并威胁、恐吓公司职工,多次殴打哈尔滨现代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李东来。
      张凯以非法手段强行霸占公司,大肆贪污公司资产,并将贪污的国有资产多次向境外的一家名为香港华系贸易公司的机构转移,在全体股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所属的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西四、西五道街15000平方米商服出租,被租赁给流光溢彩大型宾馆、太平洋保险等大型公司等获得了数千万元收益,出售公司房产也获得了巨额收益,并将部分款项直接转至张凯妻子个人银行账户上,现代公司所有钱款全部被张凯个人占有,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和职工股东的合法权益。
      哈市,区法院康广泉、郎晓侠、李雪晶成黑恶势力摇钱树,甘愿成为“保护伞”
      现实中,凡是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往往跟当地少数干部支持纵容有关,其中不可避免地隐藏着腐败问题。打蛇要打七寸,打击黑恶势力,拔除“保护伞”是关键。为什么张凯可以黑白通吃、称霸一方,就是因为他身后的保护伞,2019年10月,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道里区人民法院提出确认《产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要想让黑恶势力彻底断根,必须把他们的“大腿”“靠山”都挖出来。哈市,区法院康广泉、郎晓侠、李雪晶等人,不按法定程序对职工股东不予接待及追加,竟敢篡改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轻易将诉讼请求驳回。难道,黄鹤不但是“伞”,而且还是“黑”?
       “打伞破网”刀锋所指,张凯、康广泉、郎晓侠、李雪晶等人可都不是普通犯罪分子,而是凶恶残暴的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层层盘节。
总结:
      在企业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状况下,国家对企业放权让利,但由于制约管理制度不健全,权力没有了约束性,为那些私欲膨胀的人提供了非法牟利的机会,一些黑恶势力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方法更加隐蔽和复杂,张凯案件给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增加了难度。
      张凯以黑恶势力等手段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深挖细查涉黑涉恶问题,彻查张凯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深入推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全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哈尔滨的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编:china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