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小流域治理,助推乡村生态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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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 王峰) 近日,全国政协常委、中共广西自治区党委委员、广西民族大学校长谢尚果,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广西民族大学特聘教授宋才发,带领自治区政法委和广西民族大学联合调研组到广西柳州市开展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调研。联合调研组成员认真听取了柳州市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情况介绍,交换意见建议并深入产业示范点调研,实地了解柳州市乡村振兴实施进展情况。柳州市政法委副书记李明出席并主持会议。

近年来,柳州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21世纪现代山水工业城市”的奋斗目标,全面启动水环境综合治理“碧水蓝天”工程。经过系列举措,7月19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21年1—6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柳州水质再夺全国第一。一个重工业城市,接连取得“全国水质第一”的好成绩,不得不让人惊叹和赞叹。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际,柳州市结合乡村振兴的新要求和当地实际,将在农村水质治理方面多措并举,助推乡村生态振兴,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加强对供水人口小于一千人的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管。按照现行法规规定,对供水人口在一千人以上的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科学编码并划定水源保护区,其水质环境安全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管。但小于此标准的农村饮用水安全仍未纳入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即意味着低于此标准的村屯饮用水安全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会危及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有可能对柳州主干流水质造成威胁。因此,有必要对此标准以下的农村饮用水安全进行监管。

二、从城市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向农村水污染防治和管理辐射。柳州市地表水质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离不开当地政府对城市水体污染治理控制的持续努力。城市水体水质治好管好了,但农村地区水质问题仍然存在,黑臭水体遍地横流依然存在,管理不好仍然会危及主干流域水质。目前,柳州市利用河长制已完成了农村小流域的环境调查,包括黑臭水体调查,为下一步开展农村水污染治理做好准备。据悉,柳州市政府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持续加大农村地区水污染治理力度。过去五年,柳州市农村地区已建成181个污水处理设施,今后五年将再建成788个。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大村村古丁屯试点探索农村黑灰水处理利用新模式取得成功,柳州市印发了《柳州市2021年复制推广“鹿寨县创新黑灰水处理利用实现农村污水综合治理”改革典型经验工作实施方案》,并安排市级财政资金400万元用于在五个县复制推广,进一步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问题。

 

三、运用法治手段治理和管理水质。在水体保护方面,柳州市通过地方立法,结合柳州的实际情况,制定并通过了《柳州市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柳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的管理制度(试行)》等地方性法规,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和法治依据。

四、运用科技手段,全面推行“河长制”。 柳州现有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068名。近三年来各级河长巡河超过30万次,解决包括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和垃圾倾倒等在内的河湖“四乱”问题1000多起,对柳州水质的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柳州市还积极采购先进技术对水质进行监测、追踪和报告等。既可报告环境违法问题,也可根据追踪和分析行动轨迹评估河长的巡逻情况。

 

五、积极推动上下游流域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治理。2019年,柳州市联合来宾、河池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2020年与贵州省黔东南州签订《都柳江流域市(州)级跨区域环境联合交叉执法协议》,构建跨省区执法合作机制,共同为保护柳江水质发力。(通讯员:秦莉佳)

(调研组成员:谢尚果、宋才发、马训祥、韦永喜、黄中显、蒋慧、王颖慧、杨红文、覃晚萍、蒋鸣湄、兰晓峰、秦莉佳、黄甲、刘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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